2012年10月4日星期四

“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网络联署呼吁书



网络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4日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起诉人陈平福,失业教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上发表和转载过若干博文,如《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愤怒抗议有关部门剥夺我打工挣钱谋生的权利!》等等。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当庭为陈平福做无罪辩护。何辉新律师认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文中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他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这如何能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我们支持何辉新律师所做的陈平福无罪辩护词,我们还认为,兰州检察院针对一个普通公民行使表达权的行为予以恶意起诉,令人震惊,骇人听闻。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它对全社会发出了恐怖信号:新的一轮文化大革命、新的一轮文字狱将拿普通公民开刀了。这件事发生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尤其具有不平凡的意义。这是公然挑战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挑战即将上任的新一届中共领导团队:十八大之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将会遭遇何种处境?

回顾历史,在当代中国,发生过难以计数的以言治罪悲剧。继反胡风运动之后,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以言治罪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给整个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1966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同样是从以言治罪开始。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在新媒体和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中国社会,如果发表和转载网文即涉嫌犯罪,这在全世界呈现了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形象?又将开启一个规模何其广大的政治迫害时代!

尽管主流媒体对这场审判没有报道,尽管陈平福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但是,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人们追求思想自由的意志势不可挡,翻越防火墙的能力也空前高涨。陈平福的名字和思想在网络上迅速传布,以至于有网民发出我们都是陈平福的呼喊。兰州检察院对陈平福的起诉书,激起诸多网民的愤怒、抗议和嘲讽。这场审判被认为代表目前我国司法水平的全面堕落,公诉书狗屁不通再有了判决,中国司法史的最差案件记录就产生了。“”公诉人满口打江山坐江山的封建思想,却硬要将一个苦于生计、街头卖艺又屡屡被城管和救助站侮辱和收容,一心追求能有尊严自由地活下去,渴望这个国家变好且坚信她会变好的患有心脏病的55岁的白发老人,以颠煽罪送入牢房。”“陈平福的命很贱,你就是杀掉他,也不过等于是按死了一只蚂蚁,但这并不能增添兰州的光荣,恰恰相反。”“其实网民是抓不完的。你可以随时按死一只蚂蚁,但你能按死所有的蚂蚁吗?

姑且不论,陈平福的所谓有罪言论,还都是在国内的网站上发表的,这些网站深受中共宣传部控制。他们对言论进行严格筛选,反复过滤。由此幸存下来的陈平福网文,居然还能成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那么,被这些网站屏蔽、删除的文章、微博,其作者岂非人人当诛!陈平福有罪,那么允许他发表文章、开设博客的网站该当何罪?那些网站的负责人,是不是协同犯罪,甚至是罪魁祸首?如此推论,根本应该追究允许互联网进入中国的那些政府部门,如果没有互联网,陈平福又何从获取信息并发表和转发他人言论?!

如果说,上述推论是荒唐的;那么,开审网民陈平福就是一场司法闹剧,目的是震慑、打压那些关注现实并提出批评的意见人士。但是,就在此时此刻,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动;无数网民以博文、微博的形式揭露现实危机,表达反腐诉求,谴责贪官污吏,揭露思想专制,呼唤民主宪政……这一切,不仅是行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而且是践行中国政府庄严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在这个具有普世价值的文本上记载着: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保卫陈平福,反对以言治罪。因为,保卫陈平福就是保卫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保卫此时此刻正在电脑前点击键盘、移动鼠标的每一位网民的权利,保卫人们自由交流的权利,保卫人们自由获取以及发表信息的权利。

今天在中国,人们的言论空间比较起反右和文革的黑暗时代已经有了极大的拓展,这是如林昭、遇罗克等无数坚持自由思想者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但是,审判陈平福,就是扭转历史车轮,退向那个并不遥远的黑暗时代。更何况,在陈平福之前,已经有了多项恶劣的先例:谭作人调查川震豆腐渣工程和遇难学生名单被追究网文,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五年监禁。福建三网民为遇难女性发帖鸣冤,被判诽谤罪获刑;王荔蕻因声援三网民被判寻衅滋事罪入狱。方竹笋、任建宇因为若干微博言论甚至是在他人漫画上加评论被劳教。近日来还有朱承志因拍摄李旺阳被自杀照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批捕……

如果我们今天不站出来保卫陈平福的言论表达权,那我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对现实问题的揭露以及对公共事务的批评意见,同样会被歪曲和妖魔化;以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会像非典一样流行开来,成为权势集团打击报复的手段,成为对批评者实施政治迫害的工具;文革时代肆意将不同意见者打成反革命的悲剧势必重演。这是对整个社会肌体的致命打击,是对公共良知的戕害;在这样的人权灾难面前,我们绝不能沉默。

我们呼吁,所有希望中国走向民主、开放和文化多元性的人们,所有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不再生活在思想专制中的人们,所有关注中国民主转型的学者、思想家、人权卫士、网络公民,大家都来参与网络联署,在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的呼吁书上签上你的名字。

签名邮箱: freechenpingfu@gmail.com

姓名 居住地或原籍 职业 

                    联署发起人:王书瑶 朱毅 王荔蕻 艾晓明 甘粹

                     2012年9月8日定稿,9月9日发布

2012年9月9日至9月30日全部签名总计1,059人,签名录点击

相关链接:

保卫一个人的自由,就是保卫所有人的自由——致参与联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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