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76岁的王书瑶老人亲赴兰州与司法机关对话并探访陈平福


    76岁的王书瑶老人亲赴兰州与司法机关对话并探访陈平福

     艾晓明

914日我得知王书瑶老师计划亲自去兰州,与司法机关对话,希望他们对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      

他曾经希望至少有一人可以陪同他一起前往,但是我们几位第一批发起联署者都有事走不开。我因父亲住院走不开,而朱毅老师和荔蕻,据我所知,都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和限制。916日下午,王书瑶老师只身前往兰州。朱毅老师来信说:  

65路 环军博时一路堵着,赶到西站,书瑶先生已经进站走在46车厢之间了。离开西站的320上接到王先生来电,说终于已在2556车厢坐定。恳嘱他到站即来电话。这是1430北京西兰州的直快,准点应明早7:30到达。 

王书瑶老人,我在俞梅荪先生的文章中看到有关他的简介:1936年生,1957年在物理系二年级时,为了帮助党整风而写《高度集权是危险的》大字报,被打成极右派分子,劳动教养,有一段时间每天只给三两粮食,几乎饿死(邓小平在1980年也批判高度集权,认为这是有害的,危险的);1966年起,发配新疆;1973年起,回原籍辽宁开原县农村,作各种临时工;1979年被改正后,以钻研经济学的成果,到辽宁社科院从事数理经济学研究,建立《无形价值论》,其核心部分是改写了马克思的价值公式,即,把QCvim改写为Q=C+v+m+jw,其中的jw,是无形价值转化成的物质产品的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技术进步贡献的份额;1986年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后为研究员,与人合著《赋税导论》(60万字,1994年出版),提出财政运用最大与国民产出最大不相容原理我国最优宏观税率的数理估计;退休后,著有《燕园风雨铸人生——未名湖畔花开花又落》(25万字),叙述1957年北大“5·19”民主运动和此后的右派生涯。

王书瑶老师在20116月,曾经连同北京大学另五位被打成右派者和一位右派之子,申请用游行示威的方式重新申明:要求中共中央对这些错划右派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结果可想而知,申请不予受理。



这次发起联署,王老师是第一人,也是联署文稿的起草人之一。王老师亲身经历了文字狱,从陈平福案开庭之日,他就愤怒不已。担心陈平福将被判处有罪,他亲自赴兰州,并决定于检察院领导交流。

 因担心王老师的安全,我们事先没有发布消息。王老师平安到了兰州,住进便捷酒店。我给陈平福老师发去一封邮件,告诉他王老师上车了。918日,我收到陈平福老师的电子邮件,得知他们在917日早上见面了——

我昨天早上打电话,得知王老的住处,就决定趁他休息,赶往他住的宾馆,结果找到了他,一同到兰州市检察院,没有人,只是递交了信件,晚上和王老先生一起吃饭,第二天的事,也就是今天的事,我没有再问,这会儿王书瑶在火车上,回家的途中! 

王书瑶老师昨晚与陈平福老师共进晚餐,深夜登车,今日已经安全回到北京家中!

下面是王书瑶老师带去兰州亲自交到检察院的信文:

陈平福判罪,对谁都没好处

兰州市检察院负责领导:

贵市中法在94日开庭审理陈平福一案之后,在全中国引起了轩然大波,网上的情形各位必然相当了解,这表示了一种民意,鄙人以为,如果判陈平福有罪,对各个方面都没有好处,还是早日撤回起诉为上策。

一、判陈平福有罪,首先对共产党的形象不利。

中国共产党历来是主张依法治国的,中国的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陈平福不过是履行宪法规定他应该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判决他有罪,就等于破坏了宪法赋予他的神圣权利。

二、对胡锦涛总书记的形象不利。

胡总书记曾经多次说过,中国人也都知道,他说,中国人民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陈平福写的网文,不过是实践自己的表达权,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有罪的。判他有罪,置胡锦涛总书记于何种地位?

三、对兰州市政法系统的声誉不利。

文字狱,是中国历朝历代所最忌讳的,哪个朝代有了文字狱,哪个朝代就要受到历史的诟病。中国的文字狱已经不少了,但是,现在是网络时代,群情汹涌,群众表达了对文字狱的深痛恶绝,审判陈平福,无疑是火上浇油,引起网民更大的激烈反抗,而这把火,直接烧到了兰州市的检察院和整个政法系统,这对兰州和兰州的政法系统又十分不利。

四、起诉书的法律漏洞,将使你们处于尴尬境地。

起诉书的法律漏洞有两个,一个是:你们诉陈平福有罪,除了他自己写的网文之外,还包括他转载了别人的网文,这就出了一个问题:转载的文章到底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如果触犯了煽动颠覆罪,那么,首先要起诉的是原文作者,而不是转载者,那你们是不是起诉了原作者?如果没有,那还不是本末倒置?如何解释?

第二个漏洞是:他的网文是发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上的,在法律上,一个杂志或一个出版社,如果出了一个犯罪的作品,这些出版单位就属于“共同犯罪”,所以,你们在因为发表这些言论而起诉陈平福的同时,也要起诉网易等网站,否则,这就是不公平的。你们起诉那些网站了吗?

这在法律界就会成为笑柄,你们的起诉也就站不住脚。凭什么只起诉陈平福一个人?

如果最后判决了陈平福有罪,这就是一个“双输”的结果,你们受谴责,背包袱,陈平福有牢狱之灾,并且引起网民的极大不满,你们成为众矢之的,将会在长时期内遭受攻击。

我还听说你们已经解除了对陈平福的监视居住,但是,只要一天不撤诉,那就真是“达摩克利斯”剑一天悬在头上,何不早日解除这个忧患?

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愿望出发,我真诚地希望检察院能早日撤回起诉。

致敬礼!
                 
退休老人   王书瑶
                  2012-9-15

另:我同几个朋友在网上发起“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的签署活动,已经有了五、六百人签署,我想,如果直接对话,对问题的解决会更有好处。在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兰州,如果你们也想对话,就请拨打我的手机。

                          王书瑶又及

1 条评论:

  1. 向王书瑶老人致敬,向为了民主自由而斗争的人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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