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微信帖:性工作的性质是劳动

微信帖:性工作的性质是劳动

看了吕频、李思磐的文章,都有很多详实的分析,在目前的扫黄讨论中增加了女权主义的视角。只不过,觉得两篇文章都有共同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理论基础,把性交易更多地与犯罪、压迫、不平等相关联,而不太看重其作为工作、劳动的性质。

性交易既不是工作也不是劳动,这是古老的父权概念;因为在那种框架里,妇女就等于性,性不可能从女性为人妻母的传统身份中剥离出来,成为单独的养家糊口的能力。

影片《神女》将卖身与救赎视为两极,因此神女才是女神。传统文学中褒扬的娼妓从来不是其劳动而是非劳动的特点,如其人格魅力以及从良的可能。

但现代的性工作概念恰恰首先承认妇女在这里支付的是劳动,而劳动创造了市场价值。越不承认其劳动的性质,越无法使性工作摆脱传统的男权道德的歧视。东莞乃至各地都有这样的劳动大军,在如此艰苦的政治和经济条件下创造了价值,这种创造力被漠视了。

非常有限地和曾经做过、接触过性工作的朋友聊过,相比起来,感觉自己像个白痴。中产阶级妇女在应付男性的性以及性暴力的能力上、在营造性快感以及掌控性欲方面,比专业的性工作者差之不知凡几。看见露阴癖会报警的小妹妹,显然不如性工作者更了解男人的性。性压迫哪里来的?父权文化传统、虚伪的反性文化,再借道德霸权施威;因此让女性的性工作者受到双重钳制。作为女性在劳动市场上被排斥,作为性工作者在法律和道德上被打击。

但是,即使如此,那么多姐姐妹妹在这个行业里立足生根,养活自己和家人;她们值得我们去理解。在东莞扫黄讨论中,最缺乏的,是来自这个行业劳动者自己的声音。假如我们要想听到她们,先打扫下自己。那份工作要我们去干,干不来干不好;人家干了,未必就真是弱者。削弱其力量的,恰恰是反性的话语、将性与性压迫、性犯罪相连的习惯预设,还有否定其劳动价值与创造性的刻板女权主义。

是的,这是一个男权社会,性市场更其明显:男性消费女性的性。女性能不能去消费男性?性学家方刚做过男妓调查,也是有的;只不过市场份额小很多。

平等的基点在现实中不在理想的真空,因此我在前一个帖子里说过反性别压迫不是就清除性产业,而是改造整个社会的问题。在这个社会结构改变的过程中,承认性是劳动并且尊重这种劳动,争取性交易除罪化并支持性工作者争取权益,乃迈出社会改造的现实步骤。
东莞事件真假题——一种女权主义的角度
李思磐:东莞为谁挺住
有关性工作的讨论会信息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Y0Njc0MQ==&mid=200040391&idx=1&sn=6b38fd49207fc0f56ca895cdd49d3760#rd

1 条评论: